移民局颁布创业者特批入境新规定

2017-01-21
1013

2017年1月17日移民局正式出台创业者特批入境的最终规定(Final Rule on Parole for Start-Up Entrepreneurs)。该申请将从2017年7月17日开始实行。创业者特批入境资格给与符合要求的创业者总共长达5年的在美工作时间来发展其创业公司。创业者的家人也可以获得特批入境资格来美陪同。该规定对创业者获得特批入境资格的条件、程序等进行了详细的规范。

这项最终规定的目的是为美国提供能够创造高潜力创业实体的创业人才,以便他们可以在美国提高研发能力,扩大实体在美国的业务,从而使美国的经济可以受益于这种发展和扩张,包括增加资本支出、创新和创造就业机会。

创业者首次特批入境的要求

创业者获得首次特批入境资格的条件包括:
1. 申请人的创业公司成立不到5年,并拥有快速发展和创造就业的潜力;
2. 申请人持有创业公司至少10%的股份,并须积极参与创业并在公司的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
3. 创业公司须获得美国有资质的投资机构不少于25万美金的投资,或者不少于10万美金的政府拨款。

首次特批入境的有效期为2.5年,创业者的家人也可以获得特批入境资格来美陪同。在此期间创业者及其家人可以自由出入美国,在美停留时间也不受限制。其配偶可以获得工作许可在美国工作,小孩可以就读公立学校。这一点与跨国公司经理人签证持有人的情形类似。

申请人获得特批入境资格来美后无需额外工作许可可以直接开始工作,不过申请人只能为该创业公司工作。同时,一家创业公司最多只能有3位创业者获得特批入境资格。

创业者再次获得特批入境资格的要求

首次特批入境有效期届满后,申请人若符合条件可以获得另外2.5年的特批入境资格,因此创业者特批入境在美时间最多为5年。创业者再次获得2.5年特批入境资格的条件包括:
1. 创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运营并继续具有快速发展和创造就业的潜力。
2. 申请人继续持有创业公司至少5%的股份,并继续积极参与创业并在公司的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
3. 创业公司若达到以下三点之一则可以证明其继续具有快速发展和创造就业的潜力:a. 获得总计50万美金的额外投资,投资须来自美国有资质的投资机构或政府拨款;b. 达到年收入50万美金并且收入以每年20%的速度快速增长;或者c. 创造5个全职就业。

对于这项新出台的规定,我们提醒申请人注意,案件是否能够获批,关键是申请人必须为美国的公共利益带来显著贡献,并且移民官对案件是否符合要求拥有裁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