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移民局公告,纵使CW-1签证过了有效期移民局才收到申请文件,移民局对北马里亚纳群岛某些寻求2020财政年度CW-1申请递交日期延长给予考虑。
CW-1申请,其工作起始日在2019年10月1日或之后,包括临时工作许可证已经获得美国劳工部的批准,移民局提供一次例外,有限地接纳延期,以便今后初步实施新的政策条令。
通常,根据国土安全部的条令,雇主或可代为在北马里亚纳群岛拥有合法身份的工人递交CW-1申请,而且,如果在递交申请之前,工人的非移民身份过期,移民局不会批准非移民身份的延期申请。
此外,根据新的法令和美国劳工的监管规定,工作日始于2020财政年度(始于2019年10月1日或之后)的CW-1申请必须包括获批的临时工作许可证TLC。
不过,移民局有裁量权,对于特定的情形下允许申请递交期延长。移民局确定这么做是恰当合适的,基于一次性地,动用执行权,允许北马里亚纳群岛的雇主递交CW-1申请延后(在现有的CW-1身份到期后,移民局依然受理申请),申请者如果是:申请恰如其分地归档递交,包括获批的临时工作许可证TLC,且工作起始日在2019年10月1日或之后;
移民局收到申请不迟于临时工作许可证TLC批准日后的30天,或者,在2019年11月1日或之前收到申请;
目前持有曾经获批的申请到期日在2019年9月1日或之后;
如果,雇主递交申请延期符合上述要求,那么CW-1工人或可以继续为同一雇主工作,并且在授权工作到期日算起,继续工作240天,等待申请的审核结果。(或,非轻浮随意地申请延期并更换雇主,直到移民局裁定申请)
移民局网站公布CW-1续期申请给予宽限期,上述内容翻译均引自移民局网站:https://www.uscis.gov/news/alerts/filing-guidance-cw-1-petitions-seeking-extend-status-fiscal-year-2020
侨报翻译仅供参考,请以移民局英文内容为准。
根据本地劳工部,截止9月16日,向美国劳工部递交申请临时工作许可证2536份,涵盖工人72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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