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过假结婚获得身份后,华人刘女士就开始了“新的生活”:重新结婚、生了孩子。谁知就在她安安稳稳过日子的时候,先前的假结婚东窗事发,让她面临被遣返的命运。
据联邦法院公布的信息,现年33岁的刘女士于2004年2月来加拿大留学,在2006年以3万元的代价,通过中介找到一个加拿大人假结婚,并在“丈夫”的担保下申请了移民。
2007年9月,刘女士拿到了移民身份。三年后也就是2010年,她同那名加拿大人办理了离婚,从此开始了“全新的生活”。2012年4月,刘女士再度结婚(这次是真的),并在婚后生了两个孩子。
然而,边境局(CBSA)一直怀疑她的婚姻有假,且没有放弃调查。2013年3月和5月,刘女士两次被移民与难民委员会(IRBC)传召,就她的第一次婚姻做出解释。尽管刘信誓旦旦地说自己先前的婚姻是真实的,但是并没有获得IRBC的相信,后者向她发出驱逐令(Exclusion order)。
刘女士向移民上诉部(IAD)提出了上诉,这次她承认了承认了第一次婚姻做假,并说从假婚到否认都是律师的安排。该律师因多次严重违规,现已失去执照。
在上诉环节,刘女士一再强调自己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不能离开孩子。她的悔过,以及出于对孩子的同情,令上诉官裁定,她可以继续留在加拿大。
然而,移民部对裁决很不满,把官司打到了联邦法院。移民部的代表表示,刘女士通过造假的手段获得身份,却没有受到惩罚,这会鼓励更多的人在申请时说谎,而且也对守法的申请者不公。
联邦法官表示,刘女士当时有4年的学生签证,完全可以合法留在加拿大,可是她却在学签还有2年有效期的时候选择了假结婚。这种故意作假拿身份的做法,是不能容忍的。IAD在判决时将孩子的利益看得太重,忽略了其它因素。
最终,法院判决移民部胜诉,这意味着刘女士可能需要离开丈夫和孩子,一个人回到中国了。